父亲因为贪污罪被逮捕,涉案具体金额还不能确定。现检察院要求我们先准备25W,作为积极退赃。想问如果我们不退的话,法院会要求强制执行吗?(因为真的没那么多钱)父亲名下就一套房子,我们现在正住着。还有一万多存款。我和母亲的户口都不在父亲房子这里,是在另外一个亲戚那里(以前外婆留下的房子,户主不是我们家的)我妻子名下还有套房子,不过是她结婚前就买的。现在应该怎么办,因为真的是没钱退赃,怕到时候法院强制执行,要我们把父亲的这套房子卖掉。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