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伤,经确认为工伤(并且为九级残),但肇事者在随后几天内逃逸,无法找到。所以后面我方放弃追究肇事者责任,希望从公司拿到一笔赔偿金(我所在公司有员工综合保险且为工伤),但公司以需要我方与肇事者一方签订一份什么协议(内容不清楚,但肇事者已经逃逸,而我方其它相关资料证明均有)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是否必须需要这样一份让我无奈的协议,或这只是公司的一个幌子?是否还有其它途径解决此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