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账怎么确定顶账物品的价值?供货合同,我给一个厂子供应货物完成已经近两年时间,他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我货款,具体情况由于厂子被政府节能减排停产,后政府又让其恢复生产,但是这个厂子资金短缺很大,至今两年半也未投产,我供货时他已经停产半年,他们定货时也说两个月后可投产,但是由于本来可以到位的资金没有到位,致使至今也未投产,现在我们要求他偿还货款。他讲无力偿还,可以用汽车顶账,但是这个汽车是他们另外一个公司的,我们签订合同的是A公司。汽车所有权是B公司,但是我们知道他们是一家的,我们怎么订立顶账协议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且这辆汽车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价值多少呢,他讲要按汽车购买时的价格顶账,我们是不同意的。汽车顶账后还不足以偿还的部分怎么处理(他还有一辆到两辆新汽车,并且有厂房,有一些货物,铲车行车等设备)我们怎么做比较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且这两年的资金我们也是贷款来的,给银行利息的。这个该怎么办。如果他们再不启动厂子,承包出去厂子生产,对我们的权益是不是有损害,怎么维护。(他这个厂子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是个人企业,父亲和两个儿子,私下约定三股,为股份制他自己也讲过,可不可以用他儿子的财产偿还),我们追要货款利息可不可以,要多少适中呢。
补充问题:
这个供货合同,有个中间人介绍的,我也给了他介绍的酬劳但是并无人证物证,我可以不可以让他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