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家餐厅工作点单,端菜,拿东西进包间都是我,为了餐厅好我就和客人在点单时说了些家常,并未做其他过分之事,后来那个点的女老板说我是小姐,我认为他对于我个人的名誉造成了伤害,我想问下这样我可以告他么 ,我现在每天都在想有人说出去了 ,但是我不是一些不认识我的会在我背后说我的坏话 ,一传十十传百,后来慢慢就会变味,我想问下我可以起诉她么,起诉后如果判定她会对他的行为付出什么代价?
您好,造成伤害的,并且有证据的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