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单位是上市公司,9月份单位领导让我打离职报告,(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我没有按领导的意思去完成,继续打卡上班,因为我是销售,单位规定不仅要打卡,还必须手工签到,领导单方面的不让我签到,随后以旷工7天为由要开除我,停发工资,停缴劳动保险和公积金。还以我如果不配合他们办离职手续的话,连最起码的失业保险都将领不到为由威胁我,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了?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