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2011年8月24日下午一点多,在一家建筑工地上挖两米多深的水沟时,因土塌方造成了颅底骨折,面瘫,耳膜损坏,尿崩,等症状!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由于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流动性大,该公司没给我爸爸缴纳任何保险,也没签订劳动合同。截止2011年9月28日,第三承包方(由于水沟工程转手了小包工头)在医院缴纳了2.6万元的医疗费用,目前小包工头就是不再出面,打电话也是懒得接,医生要求转院接受更好的治疗,可是那方却说在哪里都一样,由于我们也没有资金,自己不敢擅自转院,现在一直在我们的小城市医院接受治疗,医生要求买省城才有的药,可是那方却说跑了很多地方买不到。我们自己人去买,买到了,可是那边人就是不露面,不谈钱的问题!包工头还造谣我爸因喝酒工作造成了伤害。我爸回忆说2011年8月24日上午下班后在工地上的食堂吃了饭就睡觉了,一点就起来干活了,中间根本没有喝酒! 目前,我们怎么解决那一方的造谣,和没有劳动合同,没交保险! 我们如果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我们的利益,我们第一步怎么做?现在离事故发生已经一个月了...
发布时间:2011-09-29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