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我9岁时去世了,妈妈没有工作,就是做一点小生意,十多年来爷爷一直将我家的门面租来自己吃用,现在因为我上大学了,回老家去给爷爷要门面来凑大学的学费,爷爷说那不是我家的,(但是房产证是妈妈的名字啊),还因为我回家要门面说我回去分家产了,现在他的身体也不是很好了,就请人写了一份遗嘱,说要把他的所有财产都留给我叔叔(他的儿子,爸爸的弟弟),我和妈妈很气愤,说怎么可以这样,但是考虑到诸多方面的原因,现在想问各位一个问题,爷爷有没有义务为我保留一份遗产呢?我现在还在读书,妈妈又没有工作,而且50岁了,爷爷除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保留以外,对我们这种弱势群体有没有义务保留一份呢?我可以代位继承爸爸的那一份,但是由于爷爷主观意识只想留给叔叔,那么,他有义务留一份么?如果有义务留。|||那么是可以留一份还是必须留一份呢?|||谢谢大家看到这里,我会加分的。
发布时间:2011-10-02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