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原山西省长治市淮海机械厂职工,一个具有优良传统的老兵工企业。90年代,淮海厂顺应改革潮流,实施保军转民,工厂为走出困境,减员增效,鼓励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为使工厂早日走出困境,于是我们这些有一点技能的职工积极响应工厂号召,决心走向社会靠自己的能力去打拼。于是我们的劳动关系被转入工厂下属单位“淮海汽车出租服务中心”,由其统一管理、办理养老、医疗、福利等事宜。02年,淮海机械厂实施改制,更名为“山西淮海有限责任公司”,对下属各分厂、单位实施分离改制。我们十余名职工被召回参加单位改制。淮海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领导宣导、动员、部署,制定了《淮海汽车出租公司改制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参加改制的为公司在册人员,并由其人员在自愿的情况下于淮海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领取安置费或补偿金,再集体认购出租中心,安置费或补偿金不再分发于本人而直接抵顶认购出租公司的款项,不足部分由改制成立后的“淮海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分期补足。并由其人员选举出新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其后我们都在总公司领导主持的会议上选举出了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就这样,淮海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诞生了,我们幻想着新的公司会对我们有个稳妥的安排或交待,结果自成立我们就再没被通知开过什么股东会。再后来公司居然公开否认我们是公司的股东、更不是职工。经过咨询调查,原来在我们选举出公司领导层之后,公司竟然背着我们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注册。我们并没有被注册在股东之列。我们的安置费也没领到,股东的身份都没有。我们用安置费换来的股权和劳动关系被蒸发了。此时我们才感到被彻底的愚弄了,我们开始选代表于公司进行艰难的谈判,最后与公司达成协议,协议声明由于公司暂时没能力安置我们,让我们仍然自谋生路,并与注册股东享有同等的待遇和权利。每月发给我们272元的最低生活费。但是仍没有给予办理补充注册股东等事宜。公司经理一年后撕毁协议,再次否认了我们的股东身份和劳动关系,因此引发了以唐京为代表的公司换届选举行动。
发布时间:2011-10-02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