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一员工就职已有15年,劳动合同于2012年1月31日到期,现该员工在2011年9月28日提出要求改签无固定劳动合同,在合同还差4个月才到期公司是否可以拒绝,公司想待该员工合同到期时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这种做法是否有抵触劳动法,请律师帮忙解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