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2009年经人介绍认识,在2010年6月份结婚的,结婚后我们经常吵架,我老公经常说离婚,我觉得刚结婚就离婚不好,所以就忍了。可他经常为生小孩,转户口,还有经济,我们结婚他父母说结婚全是借的钱,让他还账,所以我们就经常为经济吵架,我不生小孩不转户口他就要离婚,因为我不要小孩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刚结婚没什么钱,让他攒钱,但是他把钱总给他父母,每个月都没有钱,所以我不愿意要小孩,我不转户口是因为他经常在我面前提离婚所以我不愿意转户口,在加上户口是我自愿,他没有必要逼我转户口,2011年8月我们为转户口吵得非常厉害,所以他现在要离婚,一定在2011年9月21号起诉到法院,我9月26到法院拿到传票,老公起诉状是这样写的:2009年底原告经人介绍认识,2010年6月结婚,无子女,婚前因双方缺乏了解,婚后原告发现被告不识大体好逸恶劳,几乎从不洗衣服做饭,在婚后的一年时间里,被告表现的就不是真心与原告过日子的态度,再加上双方当初为结婚,被告一而再而三的在彩礼上给原告制造麻烦,彩礼从一万变成一万六,又从一万六变从两万,因原告迫于当时亲属压力否则就不会与被告结婚,结婚当天也为给原告方亲属按习俗应给的红包一事,原告与被告闹得非常难堪,故而双方婚后也为此心存障碍,双方无共同语言,常为琐事争吵,原告与被告协商事宜离婚多次被告均不愿意,但也不愿改变自己恶习不好好过日子,原告认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争吵未建立起坚实的夫妻感情,而被告经常的无理取闹好逸恶劳已知、致如薄冰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现原告依法起诉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我想问就这事,法院能叛离婚吗?我们是第一次上法院,如果法院判不离婚,调节对方不该,我想问法院能判离婚吗,我有两个条件:如果不离婚:他必须个人攒够两万元在要小孩,第二他的工资百分之八十要交到我这为这个家庭,因为四月份我怀了一次孩子,到医院做b超有先兆流产,其次这个小孩是他喝了一斤白酒喝醉怀的,加上有先兆流产所以我们商量打掉了,打掉小孩还是借钱打掉的,所以以后怀孕有小孩这是对我和小孩的保障。第二个条件:如果离婚:就他起诉状说的他不是真心和我结婚,还要求让我转户口生小孩,他把别人当什么,对我精神和身体的伤害我要他索赔10万,我和他婚后财产就是家电什么的这些我什么都不要,我走人。请问我的要求算合理吗?如有不对请指出
发布时间:2011-10-06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