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一个亲戚在江苏打工,这几天国庆放假休息他跟同事喝了一点酒后,在下午三点多的时候跟汽车撞了,结果肋骨断了三根,头部也受到了撞击,躺在医院不会动,交警来处理说是酒后驾驶电动车,责任要骑电动车的人自己负责,因为开车的是江苏当地人,跟交警又熟。我想知道,交警这样的处理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