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交通事故总的赔损25万法院判决,减去保险公司赔付11万,我的责任是百分之75,还余14万法院判决我赔付10万05000,请问对吗。我想保险是我买的为啥要减去保险公司的再由我承担,我想这样承担有点不合理。按理说应在总额里减去他的百分之25,再由我承担。我有理由上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