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在将房子租给我的第二天又与别人签订了租房合同,我后面的租客在未给我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趁我入住前对房屋进行了改造并不同意我入住,请问这种情况我只能拿到合同上所说的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吗?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在没有通知我毁约的情况下再次出租第二份合同还有效吗?我只能搬走而不能要求后入住的租客搬走吗?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