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我和妻子因感情不和,我认为她对我父母态度恶劣,不能接受,准备离婚,我们有一个一周岁多的孩子,她要求归她抚养,要求我付我工资的20%-30%抚养费,我是打工的无固定工作,有时候工资能达到6000,失业了就什么收入都没有,我个人想按重庆及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抚养费,不知道我妻子的要求是否过分。请大家帮忙,谢谢
法律" style="color: #06C;border-bottom-color: #06C;border-bottom: 1px dotted #059;">法律规定,两岁以下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数额为收入的20--30%,你妻子要求合理合法" style="color: #06C;border-bottom-color: #06C;border-bottom: 1px dotted #059;">合法,但是你的想法也对,是合情合理的。
可以的,你们可以计算一个数字,商量一下
属于法律规定,也可以协商
你可以收集证据,起诉离婚,孩子原则上跟你,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