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补充一下:1、我朋友帮他们拉东西时,他们已经把偷来的东西放在下水道了。我朋友帮他们把这些东西拉到废品处理的地方。2、所偷窃的东西为工厂不用的东西,我理解应该还是可以卖钱的,那些偷东西的是该厂原来的工人,他们从网上找到我朋友的租车电话,并联系的。3、我让他们家人找律师他们说起不上作用,后来给退了,律师说他口供的意思有知情的意思。案件现在还在检察院阶段,进去已经3个多月了。我估计因为他们是盗窃团伙,所以比较慢4、我朋友因为一时贪小便宜才干了糊涂事,因为拉一次800元比一般的贵。5、警官送抓捕证时说我朋友被定为协从犯他也一直不服,他们家人天天哭,我也不知该怎样帮到他们。请回复的律师能不能明确说一下,我们应该怎样办才能维护我朋友正常的权益,多谢!
发布时间:2011-10-08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