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09月25号用公司的GPS测速我在南坪快速为89KM/H,电子眼没有抓拍。但是公司罚我款50元。对于此事我没有接受处罚。27号我做出一点过激行为,把车停在工厂门口。并要求找上级领导谈话。公司切为此事把我开除了。对于这样的问题我想请问律师几个问题:1 公司能不能用自己的GPS来测我速并罚款?2 公司能不能为这样而开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