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工作两年多了,因为我们平时只发生活费,要用钱时可以向老板拿,但老板以我今年7月份一次有事并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的情况下请假没得到批准4天没上班为由不给,在几番恳求下也没拿到,因此和老板发生争吵,我便依照厂里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厂长和老板提出辞职,老板同意了但要十二月底他才支付工资,但我希望离职便拿到工资,特寻求帮助,而且我工作了两但公司没和我没签订过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有赔偿?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