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针对几个部门要求签年薪合同,每月只发60%,其余的满十二个月再发。公司一再要求签合同,我签了。合同上有公章,可是我没给公司。两份合同都在我手上。公司就是一直不给我办理保险,也不给保险补住金300/月。 1.问我如果现在离职,可以拿回剩余的40%工资吗? 2.离职的话,可以拿到保险补住金吗? 3.如不离职,不给公司这份合同,可以办理保险吗?
公司做法严重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与企业协商不解决。
不离职可以拿回40%工资,理智不能办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