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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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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能继承房产吗

父亲去世,母亲继承父亲房产,哥哥去世,侄女不满18,我签字表示放弃并经公证,我现在常常接济母亲的生活,不知将来母亲百年后我能继承房产

发布时间:2011-10-09 16:49  [标签: 继承房产 继承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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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文静律师
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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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文静律师   [宁夏-银川] 13639589175
回复时间:2011-10-11 00:11

你放弃的是你父亲留下的份额,你还尅继承你母亲留下的份额,

支持(0) 解答者:保文静律师 积分:67816 活跃等级: 同步微博: 如对解答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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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志刚律师
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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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志刚律师   [甘肃-定西] 13809328544

可以按照法定继承依法继承

支持(0) 解答者:金志刚律师 积分:10581 活跃等级: 同步微博: 如对解答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我。

你好,你对你母亲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支持(0) 解答者:汉卓(上海)专业团队律师 积分:55517 活跃等级: 同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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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 [北京-西城区]
 

  【遗产继承顺序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www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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