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母亲是赣榆县人,于今年8.23日在赣榆新城建筑工地做卫生清洁工作,与下午3点多钟从楼上坠落,脑部受重伤,至今昏迷不醒。对方开始不予支付医药费用,后经过安监部门出面,对方陆续支付10万元医疗费用后不予支付。目前情况为:甲方为浙江海天集团旗下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其把清洁门窗的工作转包给个人刘某,刘某有其挂靠公司,然刘某又经过两次转包都是转包给个人,而我母亲是跟随个人包工头工作。现在甲方坚决声称跟自己无关,不予支付医疗费用,并声称其有县委领导做后台,告到哪边都不怕。经了解甲方为县委招商引资单位,奠基仪式上县委一、二、三号领导全部到场,其后台为县委政法委书记,从后期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反应来看,确实受到县委领导的指示。目前我母亲仍然昏迷,医生诊断为植物人的可能性非常大,现在对方不予支付医疗费用,政府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我母亲为农转非户口。请问这种情况是和解好还是通过法律程序,如果起诉胜诉率有多大。还有其后台为政法委书记,如果起诉,法院方面会不会受影响而做出不公正的裁决。谢谢!!
发布时间:2011-10-09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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