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湖南的,男方是江西的,男方目前在广东工作,女方在湖南老家,两人已有四年没在一起,有一小孩,男方
女方是湖南的,男方是江西的,男方目前在广东工作,女方在湖南老家,两人已有四年没在一起,有一小孩,男方提出离婚但女方要求男方到湖南离婚,男方一直未去,男方可以在广东这边起诉吗?2.男方在广东这边有一女朋友,女朋友已怀孕打算年底结婚,但男方离婚的事仍未搞定,如果到年底还未拿到离婚证,两人在广东这边结婚,结婚不打结婚证,但有小孩,这样算是生重婚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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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0-11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