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房山区长阳镇军留庄人,农户,10年6月退伍,因09年拆迁,拆迁时本人还在部队,经过了许多周折调查村里干部才承认了我的存在,并以农户标准签了拆迁协议,然而,现今11年10选楼时村里干部拒不承认本人在09年是农民户口,并不服责任的说我家的拆迁协议无效,要按现在的户口本为准,并让本人交上楼用的回迁款,(农户是不交的)由于退伍后我选择了分配,所以户口也就转成了非农,请问农户当兵后要当多少年的兵,部队才能更改我的户口为非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