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9月28日在某汽车4S店签订了“新车销售合约”,并在当天交了10000元定金。现因贷款(4S店内的金融贷款)未通过导致现在无法提车。刚才仔细看了此“合约”上面内容为:交车日期29日,下面声明:新车到店后15日内付款提车,否则视为放弃合约,并不退还定金。请问此份合约的内容是否有其法律效力,如果我放弃购车定金能退还吗?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