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婚后一年货款买房,我们是共同出首付(老公父母出4万,老公找我姐借了10万,写了借条),剩下的贷款部分由我们共同还,房产证上是我俩的名字,已还贷款3年了,现在我姐买房用钱找我们要借的10万元钱,老公及他父母以没钱为由不还(但他父母有钱,老公是独生子),我想还但我自己没钱,在中间也很为难,最后老公他父母说可以给我们10万还给我姐,但让我给他们签协议,内容是:他父母出这10万元后,房子就是他父母的了,他父母就直接说怕我和老公离婚后分房产,但我觉得这样不公平,这几年我俩共同还货款,为什么我现在什么也没有了?请问:1.如果不还钱我姐要起诉的话,我俩是否要败诉还钱,如我姐除了要这10万元以外,还要追加因10万元而增值的那部分的话,是否合理?2.如果我俩把这个房子卖了,把钱还给我姐和他父母,是只还他们当初借给的钱数,还是增值的那部分按比例也分给他们?3.如果老公和他父母既不打算还钱,又不让我俩卖房,我要离婚的话这个房产如何分配呢?我还有个2岁的女孩,离婚后由谁带?
发布时间:2011-10-13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