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集体企业职工,我所在的县建筑队在改革开放初倒闭后全队职工解散自谋生活。2002年改制时我因身在外地,改制小组未通知我,也未通知我的家人,导致我未能及时参加改制。现国家因建设需要征用原建筑队的土地、房屋资产后对职工作安置分配补偿,但改制小组与职工代表以我在02年未参加改制为由将我排除在外,请问我能参与分配吗?我该怎样申诉。
您好,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