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个煤矿,发改委给我们批了一宗棚户区改造房(土地是划拨),资金来源为职工自筹。但我们的职工没资金自筹,就找了一家房地产老板(他出钱他修,按成本价卖一部分房给我们的职工),他要我们与他签订一份经济适用房协议,并要我们将土地以原划拨价转给他们,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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