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今年本科毕业生进了中交二公局,去年他们去学校招聘的,我们签了三方协议。今年到公司又签了劳动合同,之后公司把我分配到一个项目上。因为每天加班,工作时间超过14个小时,而且上头领导总是追着要我们写资料,由于整天在工地上,根本无法完成内业任务,感觉压力太大,我想申请辞职。还有,我们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刚刚过。永远没有双休,八小时工作制和国家法定假日等休息时间,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只是不知道如何才能有效证明这些。当初签协议的时候上面写了违约需要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请问如果我提出辞职算是违约么?需要为此支付违约金吗?我需要办哪些手续才能正常辞职?
发布时间:2011-10-16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