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尊敬的律师,07年我与我前夫经法院判决离婚,北京房产当初判给双方各享有一半权利,但09年我前夫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了他哥哥的名下,并以他哥哥的名义用此房产货款100万元用于他事业的发展,我近日才得知我的房子已不属于我,我现在真的很无助,他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办? 期待帮助!
你好! 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你前夫和其哥哥的过户行为无效,因其哥哥与你前夫是亲属关系不能构成善意取得,因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撤销过户。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你好,建议你到法院起诉要求他进行赔偿。
进行撤销 或要求赔偿。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