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时间2007年2月。宝宝出生时间:2007年12月。 2.分居时间:2007年8月(怀宝宝五个月)回江西养胎,12月我生宝宝时,对方来看了一趟,后继续分居至今已经近四年。期间生活费从未付。 问题:我联系不上对方,希望通过法院单方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