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项目公司上班,应聘的时候说好了,三个月之后交社保,可是我本年4月到单位,七月转正,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交社保。单位没有与我签劳动和约,也不给我们发工资条。只有每个月领工资的时候,有一张纸,上面有我们所有人的姓名和工资,领取之后我们在上面签字(不得影印)。我多次要求下,法人即老总,都不给我交社保,还用多种原因搪塞我。我在“社保举报“那里登记了,可是社保举报登记处的人,只是说暗访,并且没有问我要任何证据。老总在我多次要求交社保的情况下,找理由设局,现致使我现在手中无活,她没有说开除我,现在我在单位过得很难受。自己用自己的钱交了七月至十月的社保,请问我怎么样才能惩治这样的老板保障自己的权益,又有什么办法可以将那四个月的社保以现金的形式偿还我!还可以拿到我最后这几天的工资。(我就要考试了,老总很生气,不给我开始证明,使得我无法参加培训考试。这个证是本行业必须要有的。)
发布时间:2011-10-18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