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晚,发生在湖南新化的血灾惨案。这是一场蓄意谋杀,家父和两个哥哥及嫂子被一伙早有预谋持非法枪支、刀、铁棒等凶器的人被砍成了重伤。那些人态度之嚣张,不只动用了非法武器,且还动用了黑社会的人,拿着凶器到处伤人,到处招摇,目无王法。行为之恶劣,气焰之嚣张,天理难容。他们以为有钱就能摆平一切事情,他们以为有权就能掩盖到他们的罪行,他们仗着他们家的老二在军队当官,无视法律,持枪带刀砍人。连基本的良心都泯灭了,随意践踏别人的生命,事后却可以放肆宣扬我上面有人。就是在昨天,那伙人还心有不甘没把我们家人给弄死,杀人未遂,还想到医院大打出手。其实惨案发生一个多小时前,我嫂子就打电话报了警,结果警方到事发过后两个多小时才刚到,我不晓得是他们太忙,忙到不顾老百姓的生死;还是路太堵,堵到50分中的车程尽耗费了将近4个小时。我想请问律师,那些凶手是不是构成了犯罪如果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我们该采取怎样的法律措施
发布时间:2011-10-20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