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年初我在绵阳买了一套房子,四月底通知接房,因为在通知之前我们就发现有点小问题,曾经就给他们提出过,他们说要整,通知接房之后我们又找过,但一直没人来处理,所以也一直没去接房,现在我们想算了,打算去接房,那些小问题等装修的时候自己处理,但物管要求我们把之前的物管费也交了,我觉得这有点不合理,想咨询一下,我们的物管费该从什么时候交起,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