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国企的职工,请了病假。单位给我60%工资,给我交保险。最近我准备在另家公司上班,我能在原来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再跟这家公司签劳动合同吗?或者能让新公司给买工伤保险吗?如果被原来的单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谢谢了,希望你能帮助我。
不能同时在两家公司保持劳动关系。必须解除一个,与另一个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