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6月份在山东龙口买的房,合同约定8月15日交房,第八条交付期最迟为8月31日,限宽限期90天,现在按照8月15算,11月12日为第90天,按照8月31日算是11月28日为第90天,但是开发商说要12月末才能交房, 我想要求退房,可以嘛,按照上面哪一天去为合理的时间,还有要求违约金的赔偿,合同上说要给开发商发退房通知书,我是以个人的名义发还是要找有关单位啊,该走怎样的程序能顺利退房呢。
可以自己名义,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