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河北出交通事故死亡,对方主要责任,他有一个儿子九周岁,两位老人分别为71周岁、65周岁,妻子37周岁,全部是非农业户口。请问我这位朋友可以拿到多少赔偿。老人和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这句话怎么理解。
补充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这句话怎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