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上海外来人口,我丈夫在上海一家国营单位工作,按照上海市户籍新政策我和我的两个女儿可以申请办理上海户口,但是大女儿其实捡来收养的当时为了办理户口让其成为亲生的,就补办了一个出生证,结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麻烦。 根据我们片派出所户籍科申请上海市户口出示材料的函,我在老家办理了材料,但是派出所工作人员确实反复刁难,每次都按他的要求每次把材料准备好了,说没问题了,结果过了几天又让补材料,如此反复了不知道多少次就是没办下来,老家的人为此事请客托人花费了不少的人力和财力。 后来没办法我就给市里领导发了封邮件,市里马上就给下面打电话了。第二天我就接到派出所的电话,结果过去了以后被他们狠狠的奚落了一顿,并且还是还要补材料,但是该补得得材料已经补了很多了,他们就是抓着这是不放,一直让我补这个补那个,就是不给办理。后来去公安局反应,结果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又给我下了一个函说因为大女儿得问题所有人都不符合政策不给办,我当时是感觉又气又无奈啊,他们明显带着埋怨报复的情绪在给我办事。 后来,我就说那我不办了,我想把材料都撤了,他们却还不让撤,真是让我进不能进,腿不能退啊。希望哪个好心律师能帮我想个办法,为此事我已经奔波了1一年了,整天吃不好睡不好,并且现在因为太劳累身体状况出了很多毛病。 小女儿明年就要中考了,再办不了就会影响他今后的人生啊,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就算是我想为了大女儿得健康成长把收养的办成亲生的是一种错误,但是小女儿是无辜的啊,不能剥夺了他该有的权利的啊。
发布时间:2011-10-23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