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于昨日(10月22日)在从化泡温泉时把价值15000左右的手表放入了自己租的电子储物柜,而且把电子钥匙待在了身上,然而出来的时候手表却不翼而飞,其他东西均无不见,柜子也没有受到强行破坏。事后父母报警,警方就如平时一样的说:“我们会尽力查的。”而问酒店相关人员他们就推脱责任说:"我们已经贴了标语表示贵重物品请勿放内。”我想问的是他那句“贵重物品请勿放内"有法律效应吗?还有,我们可以通过诉讼使之赔偿吗?请律师大概要多少钱?
与酒店交涉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