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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想将房屋赠与,几年回收回,可以在附加条件注明吗?这样到时可以有效收回房子吗?请详细描

温馨提示:想将房屋赠与,几年回收回,可以在附加条件注明吗?这样到时可以有效收回房子吗?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发布时间:2011-10-24 17:29  [标签: 附加条件 房屋赠与 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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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远律师
辽宁众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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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远律师  [辽宁-沈阳] 13610881819
回复时间:2011-10-24 17:47

那不叫赠与,属于其他法律关系,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当地找律师面询!

支持(0) 解答者:王永远律师 积分:46234 活跃等级: 同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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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英律师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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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英律师 王永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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