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弄了一份遗嘱,到法院起诉了我爸爸,让我爸爸搬出去,说我爷爷去世的前一天立下遗嘱,四间房屋全给他了,我爷爷得的是老年痴呆,躺床上五年了,奶奶行动不便,眼花耳聋了。五年前我爷爷去世,三年前奶奶去世,爷爷的四间房屋都是由我爸爸出钱盖的,那是在1988年盖的,我叔叔那时候在监狱里服刑的,他什么也没管。现在在外面坑蒙拐骗骗不到了,又回家要房子。村子里人在我爷爷去世的前一天都去看爷爷了,根本没见立遗嘱,我爷爷那时候都快不能喘气了,夜里一点就去世了,根本没能力立遗嘱了,奶奶也是糊糊涂涂的老太太了,律师把这些证据都给搜集了,他的遗嘱还有两个见证人,是法律服务者,还不是律师,让到庭作证,其中一个怎么叫都不去,另外一个说记不清了,我们路镇法庭就这样把房子都判给他了。让我们奇怪的是,爷爷和奶奶刚去世的时候我们就搬进了其中的两间,那时候我爸爸和叔叔都相互很高兴的认可了,而且都帮忙把四间屋分别界开,一家两间,我爸爸在那两间开商店都开了三年了,突然到我们家闹事找了人打了我们又冒出遗嘱来,真的让人很奇怪。现在审判长把房子全判给他了,怎么办啊?
发布时间:2011-10-25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