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阿爸9月29号在番禺亚运大道比一台五十铃货车撞倒,当时被送去番禺区中心人民医院救治,当日29号已做全身检查并无大碍,医生诊断留院观察一晚,到了30号中午时段,做了磁力共振。做磁力共振时自主呼吸力不够,随即送回病房吊点滴。检查后发现劲骨和腰骨断了。到了当晚19点左右,病人突然停止呼吸,心跳停止,医生立刻抢救,在抢救室抢救了长达半个小时,抢救后依然没有呼吸和心跳,医生要求送去ICU重症科抢救。又抢救半小时后,病人无自主呼吸,只是有回心跳。在重症科留医了23天后,在10月22日凌晨5点左右,医院证实病人已经死亡,该遗体已送到当地殡仪馆冷藏。医院欠费还未缴纳,死亡证还没拿到。现想咨询该遗体该如何处理?最高赔偿几多?死者今年只有51岁,农村户口。
发布时间:2011-10-25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