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市外酒店工作,由于工作两个月都没签订劳动合同,周六日加班不给倒休,于是我提出辞职,甲方居然提前终止我工作,我要求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最后甲方把我以前周六日及节假日的加班按倒休算只支付工资,明显不合理,我如何跟他们劳动仲裁呢?
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支付加班费。
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