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朋友托人办公工作职务提拔,朋友给拿了六万元,我给所求的人三万元,自己留了三万元,但是我托得那个人现在找不到了,朋友找我要钱,我说找不到人我也没办法,朋友要我来承担责任,要我掏钱,否则要告我诈骗,我该掏这个钱吗,我构成诈骗吗,怎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