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年前出租一商铺给别人,合同期是10年时间,十年房租4万元已一次付清,合同上规定单方违约赔违约金2万。房子还有6年到期,当时签合同时房价一年4千,可现在市场上租房价格涨到了一年2万,我不想继续出租给别人了,我想问问如果我违约的话会怎样赔偿别人,是不是要把房租和违约金全部退还别人,还需要赔付别的吗?如果打这场官司,胜算多少,还会有其他我预料不到的情况发生吗?还有就是当时的4万元租金就是当时的建房款,但合同上没写这些,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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