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2年,期间有一儿子。因为长期两地分居感情破裂。孩子现在八个月了,孩子一直都是我和我母亲照顾,他工作上40天休息15天,基本顾不上家里。因为要照顾孩子我辞去了工作,所以这期间都是他的父母和我家里给钱生活的。他的工资每月1500,自己都不够用,有时还会借钱。现在要离婚,我想知道我有多少把握能争取到抚养权?还能不能得到一些补偿?如果我回去继续上班,一个月工作在2000以上把握是不是更大些。因为房子是婚前他父母买在西安的,但因为他的工作性质我还是一直在兰州和我的母亲一起生活,孩子出生后也是这样的。这些情况可以提出精神补偿吗?
发布时间:2011-10-29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