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亲姐姐在厦门因涉嫌金融诈骗被公安机关拘留,目前尚属侦查阶段,亲人不能探望。我目前在北京,想委托当地的一个朋友办理递送物件和请律师会见等相关事宜。我想问的是:1.会见需不需要委托书?2.因为朋友就在当地,办理任何事情都比较方便和快捷,想委托他在办理这个案件的一切事情,这个委托是姐姐签字出具,还是我也可以签字出具?还是不需要。姐姐目前在里面,刚开始阶段,与外界中短联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