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员工,公司一直不给购买保险,我是2009年参加工作,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2009年2月19日至2012年5月31日,至今公司一直已种种理由不给购买,现在我已经怀孕7个月,10月20日因有小产迹象请假一个星期零4天,回来后,公司给其他和我差不多工作的员工购买保险了,就差我自己,公司以我怀孕了,有可能生完孩子不来上班,又是要开会研究为理由不给购买,我从09年上班工资720,10年因为调整最低工作标准就上调到760,今年上调最低工资是950,而发给我947.72,我现在保留了一份自己的劳动合同,又有两个月的工资条,我该怎么办,还用准备什么材料吗,法律规定女员工怀孕及哺乳期间公司允许开除吗?
发布时间:2011-11-03 12:26法律规定女员工怀孕及哺乳期间公司不允许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
ASK1320294370yiu:谢谢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