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是涉外婚姻,中国结婚.房子是我婚前买的,但有贷款,贷款人也是我自己.现在出售房屋遇到以
尊敬的律师,我是涉外婚姻,中国结婚.房子是我婚前买的,但有贷款,贷款人也是我自己.现在出售房屋遇到以下问题:1:买家坚持说国家法律规定要外籍配偶做同意出售的公证.她说不然即使过户后,我配偶也可以追讨回来.这是否属实?2:她要做贷款,除了我的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存折复印件,也要求我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请问我的结婚证和户口本是否为她贷款(组合贷款)的必要材料?以上两点望解惑,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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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1-0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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