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2010年2月知道老公有外遇,现在我想提出离婚,如果协议离婚的话,我想知道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后?第一,我和老公都是江苏人,在上海工作约五年。现租房子住的(2200元/月)。第二,2009年6月我们在昆山买房一套,当时房子总价678,770元,首付20%,贷款540,000元,在农行等额本金贷款20年。现在房子总价大约95万元(含税金等所有费用)(2009.7月还始还贷)第二,我们没有共同存款,我知道他的几个银行帐号,因为他是做建筑工程的,所以资金往来不是很清楚。第三,我现在每月工资3700元,现在工资卡上共计约14,000元。去年我母亲给我10万元,是想留着我们装修新房的,但因为出现这种状况,就把10万元存入我的银行帐户。另,我有他与第三者的照片,还有他的电话帐单,以及第三者给我打电话的手机录音,不知道这些证据能提供多少帮助?我想知道:1.我能分到多少财产?2.能否要求精神赔偿?3.是否能要求男方净身出户?万分感谢!
发布时间:2011-11-07 05:29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确定财产分割。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人一半。
能够证明男方过错的,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除非男方同意,否则净身出户很难主张。
详细可来电咨询。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
ASK1320614978oty:谢谢杨律师、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