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办理的住房贷款,两年后不还,银行把我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六个担保人(所找担保人也是他自己找的)的住房公积金一并扣款还贷,我与那人只有一个简单的协议注明它使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八年内还清,如若违反协议需一次性还清贷款,补偿对方损失,现在人联系不上,其他担保人反而要起诉我,应该怎么办?
既然办理的是住房贷款,房子呢?可以通过拍卖房子偿还。
积极应对,可以要求先诉抗辩权,需要帮助可以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