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始与投资人约定50万注册公司,他帮忙垫资,从产品的收益中偿还垫资。(此约定只经电子邮件发送,并未签字盖章)2.到现在投资人的资金一直未全部到位,公司一直未注册起来,但是已开支25万左右(人员工资发放及房租),但是此时合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希望退出。3.投资人此时要求我按照股份比例偿还他们的损失。请问是否合法?谢谢
这种要求不合法,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